近日,江西省人社厅联合省住建厅下发《关于规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工作的通知》,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政策。
《通知》要求各地把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政策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和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明确凡连续三年未发生欠薪的企业(已实行银行保函和商业履约保函的项目除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一律按50%比例缴存。
《通知》强调,各地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缴部门要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规定,对未按要求落实的建设项目,要列出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对今年内超额存缴的部分,要及时返还给缴存企业;对落实和整改不到位的市县,将予以通报。(沈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