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吴女士来到浙江省江山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称江山市某服饰有限公司未支付其2018年9月工资。监察员通过询问,了解到吴女士于2018年9月底离开公司,9月份工资按照约定应在次月通过银行发放,但吴女士从2018年10月至今未等到工资进账。
监察员通过询问了解到:吴女士投诉之前就已经找过该公司负责人吴某,但吴某告诉她工资早在2018年10月就已打入其银行账户,让她去银行查询。吴女士为工资一事已跑了多次银行,但银行那边就是没有工资进账记录。监察员通过电话联系到吴某,吴某称:吴女士确实来问我要过工资,但我明确告诉她工资已经足额打入她的银行账户了。
一个称没收到工资,一个又说工资已经发了,问题到底出在哪儿呢?监察员继续询问吴女士,吴女士说她在去年6月份曾注销了一张邮政储蓄银行卡,而之前的工资都是打入这张银行卡的。七八月是暑假,因为要在家带年幼的孩子,所以吴女士就没有去公司上班。
“公司会不会将工资打入已注销的银行卡呢?”监察员安抚好情绪激动的吴女士后,联系吴某确认公司当初给吴女士汇入工资的银行卡号。经比对,发现公司确实将吴女士的工资汇入到其已注销的银行卡。吴某说明天上午上班时,就去银行把公司去年10月份工资支付流水找出来,确认一下吴女士那笔工资是否支付成功。若是未支付成功,会及时把工资转入到她的新卡。
次日早上8点51分,监察员便收到吴某的银行流水截图,截图显示确实有一笔“退款”。过了几分钟,监察员收到吴某转账给吴女士新卡的截图。又过几分钟,监察员接到吴女士的来电:“真的非常感谢你,我已经收到工资了,谢谢你!”
一起纠纷、几次询问,事情的来龙去脉终于清晰呈现。目前,很多劳动纠纷往往是由于双方情绪激动、缺少沟通而造成的,倘若企业和劳动者都能坐下来,心平气和地沟通,坦诚相待,及时消除双方的误会矛盾,将大事化小、小事化无,那么投诉举报必将越来越少,劳动关系必将更加和谐。(徐饶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