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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宜昌市制定办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2019.08.23

近日,湖北省宜昌市制定《宜昌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实施办法》。

《办法》明确了部门职责,规定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督办、考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工作,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履行行业建设项目监管责任,监督企业落实工资支付保证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制度。同时,《办法》聚焦支付责任,规定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此外,为支持企业发展,《办法》规定工资保证金在现金缴存的基础上,推行业主担保、银行保函、商业保险等第三方担保缴存方式,工资保证金可以根据企业诚信评价结果实行差异化缴存,切实为企业减负。(蒋忠民)

  • 农民工工资支付
湖北省宜昌市制定《宜昌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实施办法》。 《办法》明确了部门职责,规定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督办、考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工作,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履行行业建设项目监管责任,监督企业落实工资支付保证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制度。同时,《办法》聚焦支付责任,规定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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