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仲裁院的小郭嘛,你还记得我吗?上次多亏了你,我才要回了加班费。”
“当然记得,李大哥,现在家里一切都好吧……”
日前,甘肃省肃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郭宏超在街头与一起劳动争议的当事人李斌热情寒暄。在这个小县城,仲裁员有着不错的人缘。
近年来,肃南县仲裁院着力打造便民维权平台,扎实为民办实事、解难题,受到群众的好评。
肃南县地域广袤,为减少双方当事人的奔波之苦,该院推出流动仲裁庭。他们将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件,一些案情相对简单、涉案数额较小的案件,以及当事人参加庭审确有困难的案件直接在企业开庭办理,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
此外,肃南县仲裁院修改完善了12项工作制度,减少了审批立案环节。该院规定,凡申请书填写规范,材料、手续齐备的案件,可当日立案受理;事实清楚、双方当事人争议不大的案件,由仲裁员独任审理并简化程序,实行当天申请、当天审查、当天受理,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重大、疑难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深入一线调查情况,提高案件处理的准确度,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
据了解,近3年来,该院为劳动者挽回各类经济损失达320余万元,为1000余名农民工送去法律援助等服务。今年,该院被甘肃省人社厅表彰为“全省示范仲裁院”。(王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