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东省平度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创新施行“裁后答疑”制度,进一步提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仲裁工作的满意度。
平度市仲裁院在案件裁决后,由经办仲裁员认真解答案件当事人对裁决结果提出的异议、疑问,说明裁决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引导当事人服裁息诉。同时,该院严格实行仲裁法规制度、仲裁信息行为、仲裁裁决结果、仲裁庭审处理“四个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此外,在受理立案前,工作人员为当事人讲解注意事项、仲裁流程和各个阶段的时间节点,一次性告知当事人仲裁活动程序,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刘京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