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员工提交辞职信后就离岗,公司还能对其进行管理吗?
【相关案例】
今年4月1日,某公司一名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书面辞职,从此再未来上班。该公司很犯愁,因为这名员工手头上的工作还未完成,也没有办理离职交接手续。那么,公司还可以对这名员工进行管理吗?后续怎么处理?
答:当前有部分劳动者认为只要向用人单位提交了辞职信,就与原单位再无瓜葛了。这种做法不仅可能造成无法及时拿到离职证明,对劳动者自身有害,对用人单位也造成了潜在风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表示,在用人单位无违法行为的前提下,劳动者提交辞职信,只是向用人单位单方表示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愿;如果单位没有同意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则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要等到辞职信提交后30天才生效。本案中,从法律角度看,该员工4月2日至5月1日期间仍然是原单位的员工,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双方约定。如果员工没有到岗,可以认定为旷工,不予支付工资。
此外,员工没有完成离职交接,如果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可以向员工追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朱国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