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青浦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与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江苏省昆山市、浙江省嘉善县三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同讨论,形成了长三角地区首个跨地区基层仲裁机构的合作方案——《青吴昆善一体化处置劳动纠纷调解仲裁合作方案》。
根据方案要求,四地仲裁机构主要围绕三个方面开展合作。
加大四地交流 打好合作基础
设立联席会议制度。四地仲裁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就有关劳动争议规定、案件调解处置、区域一体化合作等进行研讨并形成书面材料。
强化业务交流互访。四地仲裁机构每年定期组织通报阶段性或突发性的劳动争议办案情况,通过跨地区观摩庭审、人员挂职交流、组织联合培训等方式促进业务交流。
密切人员沟通联系。四地仲裁机构建立微信群,由特定的联络员负责进行信息交换、委托送达、委托调查等工作,促进工作人员和办事机构之间的良性互动。
扩大办案合作 维护合法权益
相互协作配合办案。四地仲裁机构就委托送达法律文书、委托调查、区域联合调查开展合作,解决异地用工、跨地区劳务派遣、企业搬迁造成的文书送达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
信息共享提高效能。四地仲裁机构探索建立跨区域协作业务系统信息化平台,尝试开发远程视屏交互系统,实现远程办案。
服务跨域企业 优化营商环境
统一口径达成共识。四地仲裁机构就跨地区及搬迁企业涉及的问题在法律规范允许的范围内达成办案共识,做到统一口径,促进人力资源在区域内的合理流动。
主动上门联合服务。四地仲裁机构向跨地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指导,并结合企业特点提供联合上门服务,从源头上降低劳动纠纷发生的概率。(冯永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