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把河北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三深化、三提升”和“双创双服”活动推向深入,进一步提升劳动人事仲裁工作效能,努力打造一支“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亮剑队伍,努力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沧州市劳动人事仲裁院结合工作实际推行了当事人选择首席仲裁员制度,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
该院推行的选择首席仲裁员制度就是申请人根据对所有劳动人事仲裁员的认知度、口碑度提出首席仲裁员的人选,劳动人事仲裁院严格审查有无回避情形后再行决定担任首席仲裁员人员。
首席仲裁员选择制度的推行,有力地促进了劳动人事仲裁员的素质提升,全院掀起了仲裁员素质提升“比、学、赶、帮、超”的学习高潮,每名仲裁员以“办案清正廉洁、运用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得当、坚持公平公正、整理案卷规范、服务对象满意”六项标准去衡量自己的本职工作,努力适应新时代劳动人事仲裁的新形势、新发展和新情况。(河北省沧州市人社局劳动人事仲裁院 曹东升 张立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