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两会上,一直高度关注新业态“灵活用工”的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胡卫,带来了一份提案。胡卫提出,新业态下应进一步加大“灵活用工”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力度,完善与“灵活用工”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从业人员的各项权益。
“随着信息技术快速革新升级以及国家相关政策的正向促进,‘灵活用工’就业模式在劳动力市场的占有率和影响力逐步增强,‘灵活用工’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亟待引起重视。”胡卫说。
据《人口与劳动绿皮书(2017)》显示,我国“灵活用工”行业收入规模逐年走高,平均复合增长率超过20%,预测未来几年将进入一个爆发期,到2025年,整个“灵活用工”行业收入规模将达到120.4千亿元。
胡卫认为,新时代就业市场出现了很多新趋势、新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是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广泛应用,催生出新零售等更具灵活性的新兴职业,极大弱化了劳动力对企业的吸附性。
二是新的社会阶层行业更加倾向于“灵活用工”的就业方式,单一的传统标准劳动关系已不能完全满足社会经济变革和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客观需要。
三是在“双创”浪潮推动下,更多劳动力不满足于只服务于某一主体,“斜杠青年”激发劳动力市场活力作用日益增强。
四是用工方与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亟待重新梳理和准确界定。
目前,“灵活用工”已经逐步赢得社会组织、自由职业、新媒体等新阶层行业青睐,越来越多劳动力个体不再满足“单一职业”生活方式,往往拥有多重职业和身份。
胡卫认为,“灵活用工”目前并非法定术语,而是在日常中区别于标准劳动关系,对企业基于业务的用人需求,灵活地按需雇用人才的一种用工方式的统称。“灵活用工”尚未法定化,社会保障的法律强制性不到位。同时,各地根据当地情况自行制定灵活就业法规,导致老百姓理解上出现偏差,容易产生纠纷。
“针对这些问题,我建议从法律层面明确界定‘灵活用工’的内涵,进一步推动完善与‘灵活用工’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配套加强‘灵活用工’社保费缴纳的监管措施。”胡卫表示,可以结合我国个税改革和社保费缴纳一体化趋势,针对“灵活用工”就业人员收入来源多元化特点,进一步完善“灵活用工”就业人员的社保费缴纳监管措施,提升社会保障力度,引导激励该群体依法主动缴纳社保费,使整个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提高效用性。(王宝杰 文并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