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6日,因老板拖欠工资,我找到浙江省桐乡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寻求帮助。11月22日,他们就帮我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真没想到这么快,我要给他们点个大大的赞。”说起自己的讨薪经历,来自贵州省黄平县的农民工龙兰脸上满是感激之情。
龙兰曾是桐乡市一家加工厂的工人,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未写明工资数额,只是口头约定每月7700元的工资标准。“去年3月我进入工厂,没有领到去年9月和10月的工资。老板说是行业的淡季,不能按约定的数额支付工资,于是我就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求助。他们问明原因、核实情况,很快就帮我要到了被拖欠的工资。”龙兰说。
“我感觉桐乡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保障农民工权益还是很到位的。他们平时会到企业进行检查,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使我们知道了自己的权益保障有哪些。一旦有拖欠、克扣工资的情况发生,他们能够及时介入,帮我们快速维权。”龙兰说。
经过此次讨薪,龙兰感触很深:“监察大队帮我讨薪时需要我提供一些证据,比如工资条、劳动合同、约定的协议等,但这些东西我平时没注意保存,真正要用时才发现没有。以后我在注意保存证据的同时,也要积极向老乡宣传,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沈秀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