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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出击确保工资无拖欠——河南省建立“黑名单”制度打击欠薪行为

2019.02.14

自《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1月1日施行以来,人社部先后公布四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将“黑名单”管理办法定义为进一步增加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果的有力手段和落实治欠保支重点工作的重要措施。

从中央施策到地方落实, “黑名单”制度在河南已深入人心。通过一年多的实践,河南在全省构建了完整、权威的“黑名单”制度,有效打击了欠薪行为。

事前预防——“黑名单”给企业打上预防针

“欠了工人工资,就要上‘黑名单’,不但单位的各项权益受阻,工人也会在事前打听清楚单位的底细。有了‘黑历史’,招工都变得困难。”郑州市郑东新区的建筑工地旁,工程负责人李显国说。

推行“黑名单”制度,源于河南省在全省开展的评估摸底。2018年,河南省对全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在听取当地政府汇报、实地核查文件资料之后,各检查评估组对治欠保支政策落实情况、 “一单两金三制”等12项长效制度建立情况, “四个台账”落实情况和欠薪案件线索办理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评估。

“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相较于拖欠农民工的巨额工资数,劳动保障监察开出的罚款数额只是‘毛毛雨’,往往起不到作用;然而一旦将企业或自然人列入‘黑名单’,对其经济生活各方面加以限制,他们就有点‘吃不消’。”河南省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李鹏举说。

在检查评估的基础上,12月,河南省正式印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将有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实施部门联合惩戒。

根据《细则》,用人单位和个人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8000元以上劳动报酬,或是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劳动报酬累计4万元以上的,都会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依照规定,这些单位及相关人员将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税收优惠以及交通出行、高消费等方面依法受到限制。

企业首次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期限为1年,1年内未再发生《细则》第四条规定情形的可由人社行政部门将其移出“黑名单”;如若再犯, “黑名单”期满不予移出,并自动续期2年。

另一方面,从1月起,河南省人社厅先后公布三批共41起省内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李鹏举认为, 《细则》和三批重大欠薪违法行为公布后,起到了良好的震慑和警示效应。

“‘黑名单’里涉及的企业,马上对欠薪行为做出了整改。什么行为是违法的,违法行为会带来怎样的后果, ‘黑名单’的公布也给了其他企业一个参照。”李鹏举说。

事后处置——“黑名单”制度加速讨薪案件执结

在推行“黑名单”制度之初,有不少反对的声音存在。有人认为, “黑名单”曝光多了,政府的形象将受损,容易被戴上“不作为”的帽子。对此李鹏举认为,推行“黑名单”恰恰说明政府的工作做得到位。

“只有工作做得足够充分、细致,才有底气公布这些案件。”李鹏举说,对发生的欠薪案件,河南省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解决一起”,今年发生的欠薪案件,在年底之前全部清偿到位;对责令改正仍逾期不清、不改的恶意欠薪单位,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河南省人社厅通过官网和大众媒体向社会公布了省、市、县三级200余个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及有关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全省各地畅通了农民工维权渠道,随时接受投诉,确保投诉有人受理、案件第一时间解决。

去年12月10日,郑州市航空港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内涌入了10余名等着发工资的农民工。原来,是航空港区内某承建项目结算后尚未向农民工支付全额工资。

“欠了工人的工资不发,就会上省内的‘黑名单’,今后在全国范围内招投标、承揽项目都要出示诚信证明。”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了解情况后,立即赶到项目工地,同工程负责人协调沟通,告知企业拖欠工资上“黑名单”的后果。仅过了一天,该项目就为16名工人足额发放了6.5万元工资。

“黑名单”制度的推行,让河南省治欠保支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18年,河南省共检查用人单位10.18万户,涉及劳动者277.64万人;办理工资类案件6927件,为9.39万名农民工追讨工资报酬6.98亿元,欠薪案件、人数和金额同比分别下降11%、18.4%和31.8%。全省未发生因欠薪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越级来省上访欠薪案件大幅度减少。

联动保障——多制度融合力争工资无拖欠

整治欠薪难题,不仅需要“重拳”出击,还需要打出“组合拳”。

“我们在全省展开排查,从源头上解决工资拖欠问题。”河南省劳动保障监察局副局长田光升介绍,经过多年实践,一套由政府主导,人社部门牵头、多部门联动的劳动保障监察监管机制在河南省形成:

——实施治欠保支三年工作计划。以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为重点,建立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力争在2020年实现全省农民工工资无拖欠。

——完善工资拖欠督查与自查制度。全面督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欠薪应急周转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专户设置和工作台账等12项制度落实情况。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定落实不到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采取约谈、公开通报等方式督促整改到位,推动治欠保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精准化。

——全省推行建筑领域劳务用工实名制,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通过登记现场施工劳务人员的身份、教育培训、工资结算等信息,建立能动态反映每日用工实际的花名册、考勤册和工资册等实名管理台账,实现施工现场劳务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出勤记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

重任在肩,作为农民工大省,河南省将活用、善用“黑名单”制度,在经济转型背景下答好治欠保支的时代答卷。(赵泽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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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两金三制”等12项长效制度建立情况, “四个台账”落实情况和欠薪案件线索办理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评估。 “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相较于拖欠农民工的巨额工资数,劳动保障监察开出的罚款数额只是‘毛毛雨’,往往起不到作用;然而一旦将企业或自然人列入‘黑名单’,对其经济生活各方面加以限制,他们就有点‘吃不消’。”河南省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李鹏举说。 在检查评估的基础上,12月,河南省正式印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将有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实施部门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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