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祁门县始终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为平安祁门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坚持“四轮驱动”,打好“组合重拳”,有力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该县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落实县人民政府具体负责的治理欠薪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全县重大拖欠工资案件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建立了祁门县政府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重大拖欠工资案件。二是建立考核机制。为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属地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印发了《祁门县2018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初步形成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部门协调落实的良好格局。三是建立长效机制。该县人社局联合县司法局在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成立了祁门县清欠农民工工资法律援助工作站,改善广大农民工的法律诉讼渠道,对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实行法律援助,代理费实行减免,全力为农民工讨薪提供法律服务。同时建立联合惩戒欠薪失信行为,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将企业拖欠工资等违法信息纳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和政府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严格按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规定对拖欠的企业和法定代表人进行公布,初步形成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四是加强监察执法。为畅通劳动者维权渠道,该县人社局设立了举报投诉电话,在法定节假日期间,严格执行劳动监察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维权渠道畅通。深入开展日常巡查、季度排查、专项检查、案件专查和欠薪犯罪打击活动等,切实保障农民工能及时足额领取工资,有力地维护了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大恶意欠薪案件打击力度,对恶意欠薪的及时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今年以来,该县共受理投诉案件54件,为803名农民工追讨拖欠工资675.5417万元,对4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提供了法律援助,依法裁决4家用人单位支付拖欠工资4.564万元,对1件恶意欠薪案件进行了违法公布,并纳入黑名单,同时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全力维护了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祁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胡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