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区住建厅等7部门联合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人实名制和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办法》要求在全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行实名制管理制度,通过建筑业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实现全区施工现场人员底数清、出勤记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施工现场时间清的动态管理。同时,落实和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管理、工程款与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建筑工人工资银行代发专用账户管理等制度。
据了解,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负责建立实名制信息平台,建筑业企业按规定登录实名制信息平台,录入企业法人信息、用工信息、工程项目的相关信息,并为所有现场人员(管理人员、建筑工人)进行入网考勤设置。《办法》规定,实名制信息平台应设置工程项目欠薪预警功能,对未按预定的时限、额度支付工资的,平台将及时报警,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在用户端会第一时间发现欠薪苗头并介入处理。
《办法》明确,建设工程的工程进度款实行分账管理制度,建筑业企业应当设立建筑工人工资代发专用账户。建设单位、项目总承包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拨付工程进度款,并将工程进度款中的建筑工人工资款,单独拨付到工资代发专用账户,实行银行代发工资。
此外,《办法》还要求完善农牧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建筑业企业按照不同的资质等级,在工资代发专用账户存储不同额度的工资保证金,由多部门共同监管。(王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