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兼职的代价 不仅是被解雇

2018.09.10

“我已经为兼职行为付出代价了,被解除了劳动合同,为什么还要被‘罚钱’?我不服!”在人力资源部办公室,得知自己被解除劳动合同后还要支付违约金,肖某非常愤懑。

肖某是某科技公司员工。两年前公司为他提供了专项技术培训,双方签订了服务期协议,约定了5年的服务期和相应的违约金。但最近1年来,肖某利用公司实行弹性工作制的机会,私下与同行业的另一家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抽时间去做兼职。公司很快发现这一情况,要求肖某不能再这么做。肖某虽然表面上承诺会收心,私底下却认为自己有服务期协议在身,公司为了当初的培训费用不打水漂,也不会真的解除劳动合同,于是依然我行我素。谁知,公司真的以其拒不改正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行为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而且还要求他支付服务期协议中约定的违约金。于是就有了开头的一幕。

肖某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监察员告诉他,公司的行为并没有错。《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最终,自知理亏的肖某向公司支付了违约金。(子闽/文)

  • 劳动争议
我已经为兼职行为付出代价了,被解除了劳动合同,为什么还要被‘罚钱’?我不服!”在人力资源部办公室,得知自己被解除劳动合同后还要支付违约金,肖某非常愤懑。 肖某是某科技公司员工。两年前公司为他提供了专项技术培训,双方签订了服务期协议,约定了5年的服务期和相应的违约金。但最近1年来,肖某利用公司实行弹性工作制的机会,私下与同行业的另一家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抽时间去做兼职。公司很快发现这一情况,要求肖某不能再这么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