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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东南州为贫困人员代缴养老保险费

2018.07.02

今年,贵州省黔东南州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减轻贫困人员参保缴费负担,助力脱贫攻坚。

黔东南州对建档立卡还未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对于符合代缴条件的深度贫困县贫困人员,地方政府每年为其代缴100元养老保险费;对于非深度贫困县的,地方政府每年为其代缴50元养老保险费。(杨政江 尹国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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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贵州省黔东南州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减轻贫困人员参保缴费负担,助力脱贫攻坚。 黔东南州对建档立卡还未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对于符合代缴条件的深度贫困县贫困人员,地方政府每年为其代缴100元养老保险费;对于非深度贫困县的,地方政府每年为其代缴50元养老保险费。(杨政江 尹国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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