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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关于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情况的报告

2018.06.06

5月20日是第28个全国助残日。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18〕113号)的部署要求,吉林省以“就业扶贫,助残圆梦”为主题,在全省统一开展了农村贫困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并取得较好效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活动期间,全省共举办招聘会和送岗下乡活动151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2万份,群众参与1.96万人,提供就业岗位2.3万个,提供政策咨询4700人,职业指导3540人,达成就业意向1254人;走访贫困残疾人家庭0.8万户,走访贫困残疾人1.27万人;就业需求登记贫困残疾人1024人。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为切实开展好本次就业帮扶活动,吉林省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的通知》,制定了吉林省农村贫困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各地按照通知要求,分别成立了由分管就业扶贫工作的局领导为组长,相关科(处)室负责人为副组长的贫困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本地贫困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实施方案,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搞好配合,开展精准识别

各地人社部门以此次就业帮扶活动为契机,积极搞好与当地残联组织的配合,依托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与当地残联组织共享了贫困残疾人就业失业信息;通过联合走访入户,对残疾人贫困家庭情况进行了深入全面地了解,对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创业愿望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进行了精准识别,详细登记了贫困残疾人的自然状况、就业创业需求等情况,对贫困残疾人就业失业信息台账进行了完善,为开展“一对一”的就业帮扶奠定了基础。

(三)扩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人社部门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贫困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宣传。一是在城市主要广场、企业园区、街道社区、商贸集市等设立咨询点,发放贫困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材料,现场解读政策。二是利用商业区和街道、社区的LED电子屏滚动播放贫困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三是在乡村集市和人口密集地区,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海报、出动宣传车等方式,开展政策宣传。四是发挥广播、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开设专题专栏,宣传国家、省及各地贫困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

(四)集中招聘,促进人岗对接

各地人社部门结合贫困残疾人就业创业需求,动员各类用人单位尽可能地提供适合贫困残疾人就业的岗位,通过组织现场招聘会或网络招聘会,帮助有就业意愿的贫困残疾人与用人单位进行人岗对接。同时,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式,各地人社部门和残联组织成立联合工作队,深入到地处偏远、行动不便、无法离家的贫困残疾人家中开展送岗下乡活动,为贫困残疾人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帮扶。

(五)组织登记,提供就业帮扶

各地人社部门依托公共就业服务基层平台,积极帮助有就业需求的贫困残疾人就近就便或通过互联网信息系统进行就业需求登记,开展就业帮扶活动。一是设立政策咨询台。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立就业创业政策咨询服务台,对有就业需求的贫困残疾人进行就业需求登记,并进行政策解答。二是设立政策咨询电话。充分发挥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热线的平台作用,对贫困残疾人进行政策解答。三是强化网上就业服务。依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或人才及就业服务门户网站,设立就业创业政策平台,开通在线咨询服务。四是充分运用新媒体。通过各地就业创业政策官方微信公众号或手机APP,对贫困残疾人进行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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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是第28个全国助残日。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18〕113号)的部署要求,吉林省以“就业扶贫,助残圆梦”为主题,在全省统一开展了农村贫困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并取得较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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