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内江市就业局积极落实就业扶贫政策,夯实基层服务平台,推行就业扶贫示范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助推脱贫攻坚。
一、制度先行。及时出台了《内江市就业扶贫示范建设实施意见》,规范建设标准,明确验收程序,加强资金保障,深入推进就业扶贫示范建设。一是按照“创建一村,脱贫一村”的总体目标,实现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者培训率达到100%,有劳动能力和转移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者转移就业率达到100%,公共就业服务覆盖率达到100%;二是将吸纳20个及以上贫困家庭劳动力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作为就业扶贫示范基地;三是把就业扶贫示范基地吸纳10个及以上贫困家庭劳动力的车间作为就业扶贫示范车间。
二、多措并行。一是送下去。结合“春风行动”,在乡镇、村社举办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提供职业指导、政策咨询、合同签订等就业服务,重点通过就业示范车间吸纳群众就近就地就业。截至目前,全市已召开71场招聘会,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近113000份,1468家企业参加,提供265多个工种、28543多个就业岗位,活动吸引76815人/次入场求职,8801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79个。二是引回来。以实施“回家工程”为抓手,引导各类资金向“扶贫车间”倾斜、贫困群众向“扶贫车间”集聚、扶贫企业向“扶贫车间”入驻,实现“群众脱贫、企业盈利”双赢。截至2017年底,全市50余家企业累计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1137人。三是走进去。开展技能培训“四进”行动,“进校门”。组织建卡贫困劳动力进各类培训学校参加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进厂区”。企业组织新招用的建卡贫困劳动力进行岗前培训。“进乡镇”。各级就业部门组织培训机构送培训下乡。“进夜校”。邀请“土专家”“田秀才”到农民夜校为建卡贫困劳动力开展种养殖农村实用技能培训。截至2017年底,全市开展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职业培训6279人,帮助126人实现创业。
三、以奖助行。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示范建设资金奖补力度。对获评为就业扶贫示范村、示范基地的,给予不低于5万元的奖励。截止目前,累计投入扶贫示范建设资金90.34万元。
四、以考督行。以考核为手段,形成倒逼机制,制度就业扶贫示范建设考核办法,分解工作任务,建立“责任制+清单制”,加强业务督促检查,实行按月通报,年度考核。截至2018年2月底,全市打造就业扶贫示范村12个,其中:省级扶贫示范村3个;建成就业扶贫示范车间12个;设立就业扶贫示范基地13个,其中:国家级就业扶贫基地2个。累计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31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