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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龙港区城乡就业管理局圆满完成2017年工作

2018.02.02

2017年,龙港区城乡就业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就业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开展就业工作,统一思想,坚持以促进就业、鼓励创业为重点,结合本区实际情况,采取有力措施,积极落实各项就业政策,就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截止2017年末,城镇实名制就业总数达到10839人,实现城镇新就业人数7177人,新增就业6376人,完成年度目标的127.5%;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人数7053人,完成年度目标的220.4%;就业困难人员就业650人,完成年度目标的100.0%;城镇实有登记失业人员3820人,登记失业率达到4.90%,百分百完成年度目标;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率100%,百分百完成任务指标;农村劳动力以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和劳务输出形式实现就业3771人,总数达到14004人,完成年度目标的100.0%;扶持创业带头人65人,带动就业501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的100%和125.3%;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8684人,完成年度目标的100.5%;发布空岗信息5863条、求职信息8094条,分别完成年度目标的122.1%和118.0%;上报宣传信息150条,完成年度目标的100.0%;发放《就业创业证》2249本;入户调查应往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其中2017年应届毕业生有520人,目前有未就业人数81人,往届毕业生551人,目前有未就业人数54人,未就业率分别为15.6%和9.8%;为符合“4050”社保补贴条件的人员发放社保补贴,即缴即补形式53人,计191778.3元,未即缴即补形式115人,计321329.84元;为符合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条件的人员发放补贴,即缴即补形式1342人,计5118222.2元,未即缴即补形式137人,计389538.32元。(龙港区城乡就业管理局 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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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龙港区城乡就业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就业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开展就业工作,统一思想,坚持以促进就业、鼓励创业为重点,结合本区实际情况,采取有力措施,积极落实各项就业政策,就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