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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2016年夏季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的通知(新人社明电〔2016〕74号)

2016.06.13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高校,自治区大中型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搭建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供需对接平台,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到企业稳定就业,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于2016年6月18日举办2016年夏季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6年6月18日(周六)10:30—13:30,为期一天。6月17日(周五)10:00—19:00为招聘单位布展时间(以上均为北京时间)。

二、地点

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乌鲁木齐市南湖东路19号)。

三、参会对象

自治区国有大中型企业、股份制企业、集团公司、上市公司、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外省(区、市)驻疆单位和分支机构;中央驻疆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应历届高校毕业生等。

四、服务内容

招聘会除提供毕业生交流洽谈服务外,还专设就业政策、毕业生就业、就业服务、创业服务等服务台,为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求职登记、就业(创业)指导等公共就业服务,并在中国新疆人才网和新疆公共就业服务网及有关媒体为参会单位免费发布招聘信息。

五、参会要求

(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宣传工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设立分会场,积极对接各高校,认真组织本次招聘会。同时,积极组织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本次招聘会。

(二)自治区各高校要认真组织2016届毕业生,特别是少数民族毕业生和未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参加现场招聘会。各高校要积极与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接,参加当地的现场招聘会。

(三)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组织辖区内街道、社区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主会场招聘。

(四)各用人单位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少数民族毕业生。国有企业要主动招聘当地毕业生,落实新招用人员中新疆当地毕业生不低于70%,少数民族毕业生比例不低于30%的规定。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一)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处

联系人:麦提穆萨·麦提塞迪 王琦

联系电话:0991—3689897

(二)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市场部

联系人:潘竟彪 马燕玲 黄桂花

联系电话:0991—46322594617995

传真:0991—46590074617007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6月12日

( 责编:lh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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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高校,自治区大中型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搭建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供需对接平台,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到企业稳定就业,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于2016年6月18日举办2016年夏季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6年6月18日(周六)10:30—13:30,为期一天。6月17日(周五)10:00—19:00为招聘单位布展时间(以上均为北京时间)。 二、地点 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乌鲁木齐市南湖东路19号)。 三、参会对象 自治区国有大中型企业、股份制企业、集团公司、上市公司、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外省(区、市)驻疆单位和分支机构;中央驻疆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应历届高校毕业生等。 四、服务内容 招聘会除提供毕业生交流洽谈服务外,还专设就业政策、毕业生就业、就业服务、创业服务等服务台,为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求职登记、就业(创业)指导等公共就业服务,并在中国新疆人才网和新疆公共就业服务网及有关媒体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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