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政策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转移就业创业重点政策和重点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陕人社函〔2016〕382号)

2016.06.07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局:

为指导推动各地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促进农村居民收入倍增规划》(陕政发〔2014〕20号)提出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行动方案》、《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5〕88号,简称88号文件)和《关于陕西省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示范工程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14〕84号,简称84号文件),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工作力度,更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决定开展全省转移就业创业重点政策和重点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和范围

主要检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5〕88号)贯彻落实情况和陕西省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示范工程实施情况。

(一)88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

1、政策制定情况。各市(区)、县(市、区)政府是否制定出台实施细则和方案,政策措施充实细化,有哪些亮点。

2、行动计划实施情况。7个行动计划是否明确到责任部门,是否启动实施,目前的进展情况。

(二)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示范工程实施情况。主要包括:

1、文件制定情况。各市(区)、县(市、区)人社部门是否制定出台了落实84号文件的政策文件,乡镇人民政府是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本地农村劳动力资源掌握情况。主要包括2015年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开展情况,目前本地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建立情况。

3、本地企业用工需求的掌握情况。主要包括2015年开展企业用工需求摸底调查情况,目前本辖区企业用工信息数据库或企业用工台账的建立情况。

4、乡镇与企业劳务对接情况。乡镇与企业《劳务对接协议书》签订情况;依据协议,2015年和今年企业吸纳劳动力就业情况、乡镇开展转移就业服务情况。并填报附件1(略)《陕西省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示范乡镇和示范基地登记表》。

5、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示范乡镇和示范基地认定情况。主要包括2015年认定数量,是否达到省厅下达的计划指标;今年4月底前认定情况和年度认定计划。

6、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实名登记情况。各市、县(区)组织乡镇、行政村有关人员使用《陕西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信息管理系统》的具体情况,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人员登记录入情况。系统实际录入数据将作为确认转移就业创业人数的基本依据。

(三)主要经验和问题建议。在检查以上两方面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了解各地落实88号文件和实施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示范工程中好的做法和经验特别是政策、工作亮点,并了解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工作安排和有关意见建议。

88号文件落实情况针对全市检查,包括市本级和所属各县、区贯彻落实情况。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示范工程实施情况在了解全市宏观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各市认定的示范乡镇和示范基地及示范乡镇所在县(区)。每个市抽查4个示范乡镇(其中,杨凌示范区1个),每个示范乡镇至少抽查1个与其建立对接关系的示范基地(企业)。

二、主要检查方式

(一)全面了解情况。各市按检查内容向检查组提供书面汇报材料,不作专门汇报,有关问题可在检查县(区)和乡镇过程中与检查组交流。听取相关县(区)工作情况汇报。

(二)填报报表。各市人社部门统一填报本通知附件1(略)—附件2(略)的2张报表,提供给检查组。附件3(略)的表格由各相关县(区)填写,各市人社部门审核后统一报检查组。

(三)查对核实。各市(区)统一提供市、县两级政府和人社部门贯彻88号、84号文件的本地文件;县(区)、乡镇要提供企业用工信息数据库或企业用工台账、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台账、示范乡镇和示范基地申请认定表、劳务对接协议书以及实施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示范工程的意见(计划),方案等,供检查组核查;检查组还要与有关人员进行电话联系或面谈,评价各类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四)实地走访。根据各市(区)、县(区、市)的工作情况,走访乡镇和企业,了解劳务对接情况。

(五)召开座谈会。在县(区)和乡镇召开座谈会,邀请农民工、创业人员和人社部门、乡镇相关领导和行政村两委会负责人参加,了解当前企业用工状况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

(六)汇总分析检查情况,并向全省通报。

三、检查的组织实施

成立厅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示范工程检查领导小组,王晓驰副厅长任组长,付鲲鹏同志任副组长,并成立3个检查组,分工负责全省检查工作。检查时间为2016年5月至6月。具体安排如下:

准备阶段:5月20日前,制定方案,下发通知,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检查阶段:5月21日至6月20日,省厅检查组到各地进行检查。

总结阶段。6月下旬,各检查组根据检查情况撰写检查报告,分析汇总后上报厅领导,并将检查情况通报各市。

各检查组在每个市检查3至5天,到达各市的具体时间,由检查组联络员电话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准备,积极搞好配合。各市要结合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做好迎接检查的准备工作。要依据工作总体部署,全面梳理、总结工作进展情况,查找问题,强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要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准备好有关文件资料,依据检查内容做好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在检查期间,各市要协调安排好工作,保证主管人员在位,配合好检查组的工作,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实事求是,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各市提供的有关资料,要实事求是,客观反映工作情况。对于反映和上报数据及情况与检查情况不一致的,将以实际掌握情况考核工作业绩。对于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严肃处理,通报批评。

(三)扎实转变工作作风。检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要求,求真务实,讲求实效,防止主观主义和形式主义。

联系电话:029-82256582(带传真)

电子邮箱:lwjlzx@163.com

附件:(略)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5月16日

( 责编:lhj )
  • 劳动力转移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局: 为指导推动各地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促进农村居民收入倍增规划》(陕政发〔2014〕20号)提出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行动方案》、《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5〕88号,简称88号文件)和《关于陕西省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示范工程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14〕84号,简称84号文件),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工作力度,更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决定开展全省转移就业创业重点政策和重点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和范围 主要检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5〕88号)贯彻落实情况和陕西省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示范工程实施情况。 (一)88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 1、政策制定情况。各市(区)、县(市、区)政府是否制定出台实施细则和方案,政策措施充实细化,有哪些亮点。 2、行动计划实施情况。7个行动计划是否明确到责任部门,是否启动实施,目前的进展情况。 (二)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示范工程实施情况。主要包括: 1、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