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政策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专项就业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5.05.04

各市、各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专项就业培训工程的意见暨2013年培训工作的意见》(青政办〔2013〕146号)和《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5〕32号)精神,深入推进我省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专项就业培训工程的实施,帮助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提升综合素质、增强竞争能力、提高就业几率,省厅研究制定了《2015年全省未就业大中专专项就业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2015年全省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专项就业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3月5日

附件:

2015年全省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专项就业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我省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专项就业培训工程总体部署,为深入推进2015年度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专项就业培训工程,结合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实际和年度工作安排,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 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决策部署,结合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际,深入推进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专项就业培训工程,组织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参加能力素质、职业技能和自主创业等三类8项培训,进一步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专项就业培训工作取得实效。年内全省计划培训6840人,其中,组织4840名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进行能力素质专项和产业技能人才培训;组织2000名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进行创业培训。

二、2015年培训计划

(一)能力素质专项培训

围绕全省统战民宗政法队伍建设、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等重点工作展开培训。

1.组织就业能力提高培训(9月底前完成)

全年计划培训4400人,其中,西宁市750人;海东地区750人;海南州500人;海北州400人;海西州400人;黄南州500人;果洛州500人;玉树州600人。

2.组织岗前素质提升培训(12月底前完成)

对今年招聘的中小学教师、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农技特岗)高校毕业生开展岗前素质提升培训,新聘到岗人员应全员参加培训。以取得岗位所需资格为目的,确定培训内容、学制形式、批次数量。未取得资格的新聘人员,要同教育、卫生部门签订书面协议,经岗前强化培训,限2年内取得相应资格,逾期未取得的按协议予以解聘。

(二)产业技能人才培训

按照“市场用人需求为导向、提高职业技能为重点、促进就业为目标”的要求,继续实施产业技能人才培训。

1.组织产业技能人才储备培训(12月底前完成)

根据企业订单岗位需求,采取企业与技工院校合作的方式,组织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参加培训。参训后,必须取得培训合格证和职业技能等级证,持证上岗。

2.组织畜牧兽医专业技能培训(11月底前完成)

围绕高原生态畜牧业产业化发展,结合畜牧业生产发展需求,依托省畜牧兽医学院完成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畜牧兽医专业技能人才培训100人。

1.组织现代服务业技能人才培训(11月底前完成)

围绕十大现代服务业发展、实施旅游倍增计划和文化集聚区、物流园区、三网融合建设,依托省内资质培训机构,以客运、物流、导游、民族演艺、民族制品等为主要内容,开展现代服务业技能人才培训。

全年计划培训 200人。其中,西宁市70人;海西州40人;海南州30人;海北州20人;果洛州20人;玉树州20人。

2.组织社会管理人才技能培训(11月底前完成)

围绕城市功能完善、撤地(县)建市、城乡一体化建设,以社区管理、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社会治安管理为主要内容,采取短期定岗培训、岗位技能提升等多种形式,开展基层社会管理技能人才培训。

全年培训任务140人,其中,西宁市30人;海西州30人;海南州20人;海北州20人;果洛州20人;玉树州20人。

(三)自主创业培训(12月底前完成)

结合地方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发展,依托省属高校、省内有资质培训机构、对口援青单位培训机构,针对大中专毕业生特点和创业不同阶段的需求,继续开展多类型、多形式的创业培训。

全年培训任务2000人,其中,西宁市550人;海东市550人;海西州200人;海南州100人;海北州100人;黄南州200人;果洛州200人;玉树州100人。

三、任务分解

2015年全省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专项就业培训工程任务分解表

四、工作要求

(一)制定实施方案。各地要及时研究制定具体培训方案,落实责任主体、经办机构、经费保障、绩效考核等。各地制定的培训方案要在3月15日前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年度任务指标为年度最低完成数,各地结合本地报名参加应聘招考大中专毕业生的实际情况,增加培训量,保证有意愿参加培训的大中专毕业生都有机会参加培训。

(二)做好综合服务。通过大中专毕业生培训就业实名制登记制度,定期更新数据,定期公布岗位供求和培训信息,加强岗位需求的预测分析。坚持因需设训,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做好参加培训毕业生跟踪服务工作,积极为促进就业牵线搭桥。

(三)强化督导考核。继续实行目标责任管理,以培训合格率、训后就业率、创业成功率为主要目标,做好省对市(州)人社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绩效考核。要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各市(州)人社、教育部门要加强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考核和监管,把技能培训合格率同培训后就业率挂钩,把质量监管同培训券发放使用挂钩,完善制度、提高质量,进一步促进培训规范化管理。

(四)落实经费保障。各市(州)要协调加大资金投入,按要求安排市(州)、县配套资金,优先落实培训项目资金。各地在组织培训的过程要注意检查和管理,确保培训质量和政府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五)加强宣传工作。各市(州)要继续建立巩固与大中专毕业生定期联系机制和沟通平台,摸清毕业生就业培训需求。积极宣传国家和我省就业和技能培训政策,进一步扩大专项就业培训工程的社会知晓度,通过创业大赛、就业论坛等多种形式继续加强大中专毕业生的教育引导,促使就业观念转变,提升技能素质。

(六)建立月报制度。各市(州)要认真做好本地区专项就业培训工程进展情况的跟进了解,按月收集整理本地区培训工程的进展情况、好的做法、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以文字形式纳入每月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25日前报省厅人力资源市场处,省厅将对各市(州)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 责编:lj )
  • 技能培训
各市、各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专项就业培训工程的意见暨2013年培训工作的意见》(青政办〔2013〕146号)和《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5〕32号)精神,深入推进我省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专项就业培训工程的实施,帮助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提升综合素质、增强竞争能力、提高就业几率,省厅研究制定了《2015年全省未就业大中专专项就业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2015年全省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专项就业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3月5日 附件: 2015年全省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专项就业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我省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专项就业培训工程总体部署,为深入推进2015年度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专项就业培训工程,结合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实际和年度工作安排,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 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决策部署,结合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