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宁夏回族自治区援企稳岗促进就业工作政策解读

2014.11.07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

去年四季度以来,受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自治区就业形势虽然总体稳定,但就业潜在压力、局部压力也在逐步显现。如部分行业企业和部分市县因企业融资难、淘汰落后产能、产业结构调整等因素的影响,一些企业生产经营困难,部分企业停产、半停产,一些职工待岗、下岗。对此,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李建华书记在上半年全区经济形势分析会上强调“当前,部分企业停产半停产,待岗、下岗人员增多……就业形势不容乐观。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应对、主动施策,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力促企业不停产、不减员、不减薪”。刘慧主席在自治区政府第15次主席办公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不断改进和优化服务,根据各自职能,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问题,积极引导企业增加信心,走出困境”。

鉴于此,为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对全区企业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稳定就业形势,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援企稳岗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通过实施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政策措施,帮扶困难企业渡过难关。这对进一步稳定就业形势、促进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非常重要。

二、政策的主要内容

援企稳岗政策主要由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主要包括补什么、补多少、补给谁、怎样补、什么时候补和补贴资金从哪里来六个问题。

(一)补什么――补贴项目。补贴项目为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三项补贴。这三项补贴可以同时享受,但只有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困难企业才可能同时享受岗位补贴和职业技能补贴。

(二)补多少――补贴标准。社会保险补贴为每人每月652元;岗位补贴为每人每月652元;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为每人700元。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最长可以补贴6个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是一次性的。

(三)补给谁――补贴对象和条件。自治区境内的各类企业均可申请享受三项补贴,但必须同时符合以下4个条件:

1.2013年12月底之前已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

2.2013年三季度至2014年一季度,企业财务报表显示连续亏损3个月以上;

3.2014年1月到9月底以来没有裁员或者裁员人数小于企业职工总人数10%,且2014年内未降低一线职工收入;

4.企业按时发放待岗职工生活费和在岗职工工资。

(四)怎么补――补贴程序。首先,要对困难企业进行认定。

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困难企业认定表》,并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财务报表、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报企业所在地经济和信息化(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由各地经济信息化委员会依照本文件的认定条件提出初步审核意见,然后会同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共同认定。其次,对困难企业进行补贴。经认定的困难企业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困难企业三项补贴申报审批表》,向参保地就业局提出补贴申请,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审核后,由财政局直接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困难企业或企业委托的培训机构账户。

(五)什么时候补――补贴时间。补贴的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困难企业的认定时间截至2014年12月31日。

(六)资金从哪里来――资金来源。三项补贴的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第二部分是在实行三项补贴时要依法维护困难企业职工合法权益。

一是停产、半停产的企业要按时发放待岗职工生活费和在岗职工工资,其中:待岗职工生活费发放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在岗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二是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可将解除劳动合同人员所欠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进行剥离补缴,确保解除劳动合同人员正常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同志们,这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企业多,时间紧、任务重,各级人社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积极主动与经信、财政等部门配合,及时互通信息,简化程序,提高效率,让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尽快享受到自治区的优惠政策。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援企稳岗的优惠政策,切实把政策效应最大化,让真正需要帮助的困难企业了解并享受优惠政策。同时,各级人社部门要严把政策关和审查关,严格按照优惠政策的经办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基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行。

( 责编:lhj )
  • 就业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 去年四季度以来,受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自治区就业形势虽然总体稳定,但就业潜在压力、局部压力也在逐步显现。如部分行业企业和部分市县因企业融资难、淘汰落后产能、产业结构调整等因素的影响,一些企业生产经营困难,部分企业停产、半停产,一些职工待岗、下岗。对此,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李建华书记在上半年全区经济形势分析会上强调“当前,部分企业停产半停产,待岗、下岗人员增多……就业形势不容乐观。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应对、主动施策,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力促企业不停产、不减员、不减薪”。刘慧主席在自治区政府第15次主席办公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不断改进和优化服务,根据各自职能,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问题,积极引导企业增加信心,走出困境”。 鉴于此,为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对全区企业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稳定就业形势,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援企稳岗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通过实施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政策措施,帮扶困难企业渡过难关。这对进一步稳定就业形势、促进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非常重要。 二、政策的主要内容 援企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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