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试用期月工资不能随意定

2014.07.16

2014年7月, 小李到一家企业应聘工作。 用人单位要求小李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1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的月工资为1500元,试用期结束后,月工资2500元。 小李觉得,企业对他的试用期工资定得有点低了。事实是否如此呢?

《劳动合同法》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和试用期的工资有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5条规定: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上述规定中的 “以上”包括本数, “不满”不包括本数。

根据上述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小李在试用期的工资应当不低于2000元 (2500×80%), 并且试用期的时间不得超过两个月。

因此, 这家用人单位在与小李的劳动合同中对试用期和试用期工资的约定都是违反 《劳动合同法》和相关规定的,小李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修订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杨守业 山东省沂水县人社局)

( 责编:lhj )
  • 劳动关系
2014年7月, 小李到一家企业应聘工作。 用人单位要求小李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1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的月工资为1500元,试用期结束后,月工资2500元。 小李觉得,企业对他的试用期工资定得有点低了。事实是否如此呢? 《劳动合同法》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和试用期的工资有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5条规定: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上述规定中的 “以上”包括本数, “不满”不包括本数。 根据上述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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