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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的通知(人社厅[2010]93号)

2010.11.12

( 责编:lhj )
  • 劳动力转移
按照《关于推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的通知》(人社厅函[2010]189号)要求,各地组织推选了一批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突出的县(市、区),经研究,确定北京市顺义区等192个县(市、区)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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