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政策

保定市政府关于鼓励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通知

2010.11.12

  为鼓励、扶持广大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全市建立了自谋职业资金、优惠政策等一系列保障机制,从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教育培训、个体经营、税收、代款等方面提供优先、优惠,为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根据《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度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2010]保市府13号)精神,现就今年办理自谋职业的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偿标准再次提高。今年保定市市区城镇退役义务兵从去年的43800元提高到56000元,服满本期服役年限的一、二期士官每多服役一年增加2000元;服役满十二年的转业士官从去年的65700元提高到84000元,服现役十二年以上且被选为四期士官的转业士官,每多服役一年增加3000元。对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奖励的,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二、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土兵享受多项优惠政策。办理自谋职业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参加教育培训和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按《河北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实施办法》(冀政办[2004]13号)和《保定市鼓励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实施细则》(保市政办[2005]16号)的规定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免费参加保定市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指定的短期职业技能培训,并由培训学校推荐就业;参加全日制技工学校学历教育,取得毕业证书的给予1000元的补助费,参加自学考试应用技术和成人高等教育取得毕业证书的给予2000元补助费,并优先推荐就业。

  三、积极推荐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土兵就业。市安置办公室积极为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创造就业条件,推荐就业岗位。通过适时举办退役士兵与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洽谈会,扶持自谋职业的退役土兵实现就业。目前,市安置办与立中车轮制造有限公司、中国英利集团、长缄汽车股份集团公司等多家驻保大型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有意者请于10月31日前到市复员退伍军入安置办公室报名。市安置办将于11月中旬举办推荐报名者就业招聘洽谈会,具体时间和事宜另行通知。联系电话:5906252,5906262

  保定市人民政府

  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

  二O一O年十月十四日

( 责编:lhj )
  • 创业促就业
为鼓励、扶持广大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全市建立了自谋职业资金、优惠政策等一系列保障机制,从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教育培训、个体经营、税收、代款等方面提供优先、优惠,为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根据《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度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2010]保市府13号)精神,现就今年办理自谋职业的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偿标准再次提高。今年保定市市区城镇退役义务兵从去年的43800元提高到56000元,服满本期服役年限的一、二期士官每多服役一年增加2000元;服役满十二年的转业士官从去年的65700元提高到84000元,服现役十二年以上且被选为四期士官的转业士官,每多服役一年增加3000元。对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奖励的,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二、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土兵享受多项优惠政策。办理自谋职业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参加教育培训和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按《河北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实施办法》(冀政办[2004]13号)和《保定市鼓励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实施细则》(保市政办[2005]16号)的规定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免费参加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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