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全省“强化基层就业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五日
吉林省“强化基层就业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基层就业暨就业援助工作座谈会精神,强化基层就业工作,我省定于2010年8月1日——11月8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强化基层就业百日攻坚战”,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国基层就业座谈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富民工程要求,紧紧围绕强化基层就业工作,通过开展“强化基层就业百日攻坚战”活动,全面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规范、便捷、高效的公共就业服务。
二、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强化基层就业百日攻坚战”活动,基本实现就业援助工作精细化、长效化;基本实现基层平台建设规范化、标准化;基本实现充分就业社区建设星级化、制度化。
三、工作任务
(一)基本实现就业援助工作精细化、长效化
1.强基础
依托基层工作平台开展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完善申报认定制度。统一《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审核认定表》、《就业困难人员花名册》、《就业援助协议书》等内容的基础台账。建立包括就业困难人员的类别、技能、就业愿望、就业状况等基本信息的数据库。做到职业技能、择业愿望、家庭情况、就业状况、享受政策情况“五清”。 对辖区内新产生的就业困难人员,及时予以认定,对不再具备就业困难人员条件或已经就业的,要及时调整、更新相关台账和数据库,确保就业困难人员数据信息准确。
2.固措施
认真梳理本地区就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根据援助对象范围和落实政策的需要,重点落实以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为重点的就业困难人员扶持政策。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都要设立专门为就业困难人员服务的综合服务窗口,使援助对象能够优先得到重点帮助。基层平台工作人员要主动上门提供服务,根据实际情况,根据重点援助的需求和特点,研究制定个性化的援助方案,设计安排专门的服务路径和援助措施,以援助协议的方式实施“一人一策”。
3.建预案
市(州)、县(市、区)、街道(乡、镇)层层建立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预案,对其中特别困难的,应作出不挑不捡即时就业的承诺,承诺期限最长不超过72小时。对辖区内新出现的就业困难人员应层层启动援助预案。
(二)基本实现基层平台建设规范化、标准化
1.立规范
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服务工作平台建设的意见》。各地按照《意见》要求,攻坚战期间基本完成名称更改和标牌制作、明确服务管理职责、规范业务流程、统一表卡账册、协调落实工作经费等基础工作,为下一步开展标准化建设奠定基础。
2.抓培训
分层次开展对全部基层平台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省厅组织对市(州)人员进行骨干培训;市(州)组织对街道(乡、镇)、社区基层平台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县(市、区)组织对行政村基层平台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每一名基层平台工作人员通过业务培训,基本掌握相关政策法规、工作任务、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提高工作本领,服务水平,规范工作行为,优化工作效能。
3.搞普查
在“强化基层就业百日攻坚战”期间,组织全省基层平台开展对辖区内城镇失业人员进行普查,掌握各类登记失业人员资源情况,建立相关数据库并动态更新(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三)基本实现充分就业社区建设星级化、制度化
1.定标准
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充分就业星级社区评选的通知》,分别颁布五星级(省级)、四星级(市州级)、三星级(县、市、区级)充分就业社区标准,各地可以在省颁布标准的框架下,对标准条件进行细化。
2.评星级
分层次评选各层级的充分就业星级社区,由省、市(州)、县(市、区)分别命名表彰。
3.助推广
在评选星级充分就业社区过程中,省及各地要充分总结先进典型经验,通过多种形式加以宣传和总结推广。
四、阶段安排
“强化基层就业百日攻坚战”开始5天重点进行动员部署,末尾5天重点进行总结汇总;中间90天分三个单元进行:
第一单元30天,重点完成就业援助精细化、长效化工作任务;第二单元30天,重点完成基层平台规范化、标准化工作任务;第三单元30天,重点完成充分就业社区星级化、制度化工作任务。
五、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统筹做好“强化基层就业百日攻坚战”的指导工作,省厅将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专门领导小组,并抽调人员组成10个督导组,采取分片包干的办法,分别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对各地进展情况予以通报。省厅将利用《吉林就业信息》开辟专刊,随时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各市(州)、县(市、区)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督导组,市(州)对所辖县(市、区)分片包干,县(市、区)对所辖街道(乡、镇)、社区(村)分片包干,共同督促推进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省厅动员会议后,各地应立即着手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层层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政策措施,有步骤、有计划地分阶段组织实施。各地既要按照省厅统一部署,高质量完成规定动作,又要周密策划,敢于创新,结合本地实际安排好自选动作。要注重实效,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各级领导小组要及时了解掌握进展情况,总结先进典型经验,帮助研究解决基层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认真总结,弘扬先进。活动结束后,各地以市(州)为单位,认真做好总结,并于11月20日前将书面总结(附电子文档)报省厅。省厅将组织评估验收,形成专报报国家人社部和省政府。在评估验收基础上,对全省100个基础工作规范、政策落实到位、群众普遍满意的基层平台和100名业绩突出的基层平台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