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通知》(威政办发〔2006〕77号),2007年即有部分城镇居民参加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为进一步做好该群体的医疗保险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进行适度调整,现通知如下: ...
“生病住院,医保卡里面一分钱没有也没关系,出院时个人只需负担三分之一的费用;看门诊自费金额超过1200元,超出部分可报销60%……”近日,一个《医保卡的正确使用方法》的帖子在微博、微信朋友圈里疯传。医保卡真如网传的那样神奇吗? 日前,记者来到市人社局医保中心...
一、参保人遗失《医保卡》)应进行挂失,具体办法如下: 1、进行电话报失。报失时,应据实提供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医保卡》卡号和单位名称等信息。经医保工作人员确认后电话挂失成功,因提供的信息不全或错误,造成电话报失不能确认的,参保人应及时办理书面报失...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继续促进灵活就业、国有企业下岗分流人员、失业人员和无单位退休人员等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经研究决定,2014年度暂按重庆市统计...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委、民政局、卫生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社会发展局;在渝各高校: 为进一步做好在渝高校大学生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工作,根据《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市级统筹...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政策,减轻参保患者的个人医疗费用负担,根据我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管理的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调整特殊疾...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4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和高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经市政府同意,2014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调整用人单位退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226号)后,切实减轻了部分用人单位的缴费负担,为提振我市实体经济起到积...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解决我市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的单位或人员,及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的人员,因享受医疗保险缴费优惠或政府补助、死亡、重复缴...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暂行办法》(渝府办发〔2013〕214号)精神,确保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下简称大病保险)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3年我市大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