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 目前,我省各地已进入高温酷暑季节,为切实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高温中暑事件,保障劳动者安全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 防暑降温...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当前我省已进入盛夏季节,35℃以上的高温天气持续出现,为切实保障企业职工在夏季高温期间的劳动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江苏省劳...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自治区所属各大中型企业,各有关单位: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
各有关委、办、局,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市属集团、总公司,中央在京单位及各类企业: 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核、市政府批准,现发布我市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关于企业工资分配政策和2016年我市经济发展预测,...
北京市各区(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市各区、县(含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功能区)、河北省各市(含定州市、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京津冀跨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协查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京津冀跨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协查办法 北...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精神,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努力实现到2020年基本无拖欠目标,经省...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依法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 (一)切实加强劳...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准确...
各委、办、局,各控股(集团)公司、企业(集团)公司,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用人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从2016年4月1日起,本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现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020元调整为2190元。下列项目不作为月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应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