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区自主创业服务载体建设步伐,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3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创业...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省工商局、团省委《江苏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
各市人力社保局、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商务主管部门、工商局、团委,人民银行,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帮助更多大学生实现创业,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大学生创业引...
各市、绥中县、昌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中小企业局、财政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团委,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省各中心支行、营业管理部,省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战略部署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
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经信委、财政局、工商局、团委、妇联、人民银行各盟市中心支行,呼和浩特各旗县支行、各有关金融机构,各高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人社...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劳动局)、发展改革委(局)、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中小企业局、团委、妇联,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陕西省内各中心支行、杨凌支行、陕西省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省属各高校:...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和《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调整失业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失业保险缴费费率 自2015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缴纳...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8〕17号),现将2014年度全市职工平均...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作用,进一步促进失业人员实现自谋职业、灵活就业,现就调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实现自谋职业灵活就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实现自谋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