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部新区产业促进局,市级各企业主管部门,各控股(集团)公司,各类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正常的职工工资增长机制和共决机制,使企业工资微观分配与我市国民经济发展相...
各师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兵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兵团党委六届十二次、十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推动实现兵团更高质量的就业,科学合理地制定好2015年兵团就业再就业目标计划,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各师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资委、工会、工商业联合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为进一步推动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切实加强和规范集体协商工作,推进企业与社会和谐稳定,经兵团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充分协商,现就全面推动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兰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以下简称就业见习毕业生)的管理,根据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扶持创业带动就业“万企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政办发〔2015〕43号)精神和省、市有关毕业生就业见习的政策规定,制定本细则。...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1号令)规定,结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等变动情况,省政府决定,从2014年5月1日起,调整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2013年6月17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吉政办发〔2013〕24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以...
中国人民各市(州)中心支行、长春各县(市)支行、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加大对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扶持力度,不断完善对小额担保贷款的监督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大高校毕...
为贯彻落实《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9号)、《关于调整完善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2号)和《关于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
为规范省级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制定了《吉林省省级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吉林省省级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吉林省省级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全省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以下简称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开展,依据《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吉林省实际,对原《吉林省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长银发[2006]102号)进行了重新修订,特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