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残疾人联合会: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17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290号)要求,决定在全区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就业帮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扶贫办(对口支援办)、总工会、妇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促进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满足...
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吸引更多高校优秀毕业生投身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2017年1月15日-2017年2月15日,商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外事办公室、教育厅(教委):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9号),拟允许部分无工作经历的优秀外籍高校毕业生在华就业。按照《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残疾人联合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17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290号)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残疾人联合会定于2016年12月下旬到2017年2月上旬在全省组织...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5〕17号)和《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阜政发〔2015〕25号),为推进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就业(人才)服务局: 按照省人社厅、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厅、民政厅、国资委、总工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的意见》(辽人社发[2016]10号),为做好我市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切实做好本市就业促进工作,保证就业局势持续稳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本市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 “就业困难人员”主要是指法定劳动年龄段...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农业委员会、交通委员会、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民政局、水务局、邮政管理局、财政局: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深化养护行业市场化改革提高一线职工工资水平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1...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区残疾人联合会: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集中帮扶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创业,服务惠民生、托底线、救急难、保稳定,进一步加大就业政策宣传力度,做好我市各类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