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劳动纠纷日益增多,劳动争议案件呈上升趋势且日趋复杂的形势,天台县人劳社保局组织仲裁办等相关科室汇总近年来县内外涉及劳动争议的正反案件,以“服务企业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宗旨,在开展“劳动关系和谐员”活动的基础上,进企业开展“以案说法”活动...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早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0〕239号)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2010年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2010年7月1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9月14日起施行。 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平台就业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精神,按照《全省“强化基层就业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部署,决定对全省城镇失业人员进行一次普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 ...
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 经省政府批准,从2010年7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执行时间及标准。本次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0年7月1日起执行,月标准各档次分别为900元、840元、760元、690元,对应...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各企业集团、总公司: 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关于深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32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本市实际...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关于做好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关于做好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活动,维护人力资源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经营性...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早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0〕239号)和我区2010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
各区(县)市劳动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以下简称《药品目录》)的实施工作,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2010年版...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各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 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早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