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公务员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有关省属人才服务机构: 为做好进一步2014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工作,促进他们尽快实现就业创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续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后续跟踪管理 省内高校20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农民工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是推动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工工作,《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印发以来...
各师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规范职业培训工作管理,提高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质量,逐步建立兵团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队伍,决定举办2014年兵团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及人数 (一)时间:2014年10...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团委,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各市(地)中心支行、哈辖各县(市)支行: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38号)...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团委,人民银行省内各市中心支行、县(市、区)支行,各高等学校: 经研究,决定在2014年-2017年实施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发展改革局(委)、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教育局、科技局(科委)、财政局(委)、工商行政管理局、团委,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内各地市中心支行、直属支行: 现将《广东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2014-2017年)实施方案》...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平稳有序推进城乡统一的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建设,更加充分地利用公益性岗位资源安置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现就贯彻执行《北京市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管理试行办法》(京人社就发〔2014〕170号,以下简称“170号文件”)做出如下工作安排: 一...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各有关单位,各技工学校: 按照《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有关“设立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由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总工会、共青团委员会、妇女联合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自治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推动我区高技...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工商局、团市委,人民银行河北省各市中心支行: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38号)和《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