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绥芬河市、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北京市地方标准《人力资源服务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以下简称“人力资源服务地方标准”)已经市质监局审查批准,并以《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告》(20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各有关金融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13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推动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
各市、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各高等、职业、技工院校: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43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
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组织实施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 2013 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3〕167号)要求,定于9月份在全市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北京地区各普通高等学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43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
各高等学校,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工作。2013年上海高校毕业生规模达到17.8万人,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复杂多变,就业工作任务艰巨...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做好2013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
各区、先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文件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6月19日 北京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