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民政厅(局)、国资委(局)、能源局、总工会,有关中央企业: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民政厅(局)、国资委(局)、煤炭厅(局)、能源局、总工会,有关中央企业: 2016年以来,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供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财务)厅(局)、国资委(局),有关中央企业: 2016年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以下简称去产能)中的职工安置工作总体平稳有序,为改革发展营造了和谐稳...
《“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国发〔2017〕10号)要求 高度重视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将职工安置摆在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突出位置。坚持企业主体、地方组织、依法依规的原则,分类施策,精准发力,拓宽分流渠道,加强转岗再就业帮扶,做好去产能企业职工安置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为支持工业企业结构调整,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征收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有关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煤炭是我国主体能源。煤炭产业是国民经济基础产业,涉及面广、从业人员多,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近年来,受经济增速放缓、能源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煤炭需求大幅下降,供给能力持续过剩,供求关系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钢铁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原材料产业,投资拉动作用大、吸纳就业能力强、产业关联度高,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近年来,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钢材市场需求回落,钢铁行业快速发展过程中积...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财务)厅(局)、民政厅(局)、国资委(局)、总工会,有关中央企业: 钢铁、煤炭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行业。近年来,受国内外市场需求明显下降、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持续下跌等影响,行业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