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省管国有企业,中央驻豫企业: 根据我省从业人员工资收入状况和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要求,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省政府同意,现发布2018年河南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如下: 一、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上线为16%。 二、企业职工货币...
各中央属、省属及外省驻鲁有关用人单位: 为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进一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有效防范和及时查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决定开展省管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赣江新区社会事务局,省直和中央驻赣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省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促使企业工资分配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相协调,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印发〈试点地区工资指导线制度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省直及中央驻皖各单位: 按照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9号)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我省高温津...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 为加强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切实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和健康等各项权益,经研究,决定适当提高企业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调整为: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
各设区市、县(市)人民政府,省各有关单位: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和《江苏省企业最低工资暂行规定》(省政府令第56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从2018年8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现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020元;二类地...
各中央驻晋、省属国有企业,省级行政许可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 为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督促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山西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晋人社厅发〔2017〕109号)的要求,我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各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部2018年度会议计划并经部领导批准,定于2018年7月初在北京市召开全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通报2017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
为推动各地区进一步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真正把功夫下在平时,补齐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欠保支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6月26日,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际联席会议发出通知,决定于2018年7月2日至7月31日,在全国范围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