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会议精神和《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继续完善和推进我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创新仲裁办案模式,优化仲裁程序,在...
学习和掌握劳动法,无论对于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来说,都是一门必修课。不过,大量繁杂、枯燥的知识要想快速、扎实的记在脑海里,就不那么容易了。笔者根据多年从事相关工作的经验,从十个数字的角度,对劳动法相关规定略加整理,或许使您在获取劳动法知识的过程中能够取...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厅机关各处室,省公务员局,厅属各单位: 现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3月14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普...
各有关省管用人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17〕9号)要求,我厅综合2017年度省管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网上书面审查、随机抽查、举报投诉查处、专项检查以及其他工作信用记录等,对51...
各省管用人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等规定,决定对省管用人单位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范围...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6号)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各市、县(市、区)有关部门、机构: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以及《浙江...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政府决定:从2017年12月1日起,将我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10元、1800元...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人社部发〔2017〕70号),加强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促进劳动人事关系和谐,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3月7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各控股(集团)公司、企业(集团)公司,各有关用人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从2018年4月1日起,本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300元调整为2420元。下列项目不作为月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