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海西:医疗保障局采取“三项措施”坚决扛起巩固医保脱贫攻坚成果责任

2022.09.07
年以来,海西州医疗保障局坚决扛起巩固医保脱贫攻坚成果责任,发挥医保部门职能作用,采取特定人员资助参保、报销比例补报提高、因病返贫定期监测等三项措施,筑牢因病返贫致贫屏障,巩固提升医保脱贫攻坚成果。 一是实施特定人员资助参保政策。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应保尽保,落实参保动员主体责任,做好分类资助参保工作,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台账

2022年以来,青海省海西州医疗保障局坚决扛起巩固医保脱贫攻坚成果责任,发挥医保部门职能作用,采取特定人员资助参保、报销比例补报提高、因病返贫定期监测等三项措施,筑牢因病返贫致贫屏障,巩固提升医保脱贫攻坚成果。

 一是实施特定人员资助参保政策。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应保尽保,落实参保动员主体责任,做好分类资助参保工作,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台账,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和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排查梳理重点救助对象(包括特困供养对象和孤儿、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低收入救助对象(即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0%的家庭)、支出型贫困救助对象(因患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支出数额较大,导致家庭生活陷入困境的城乡居民,即因病造成支出型贫困家庭成员)等11242名三类医疗救助对象2022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情况,落实属地责任,积极动员,精准摸排,按照政策给予参保资助。

二是实施特定人员医保报销比例倾斜政策。增强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功能,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对2022年特困人员(含孤儿)、农村低保对象和乡村振兴部门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其身份存续期间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各类补充医疗保险按规定报销后,再由医疗救助基金给予倾斜保障,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稳定脱贫人口身份存续期间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各类补充医疗保险按规定报销后,再由医疗救助基金给予倾斜保障,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0%。人员身份类别重复时,按照就高原则享受待遇。经详细核查比对,全州特困人员(含孤儿)、农村低保对象等特定人员共1242人,其中,医保报销比例需进行补报达到80%的人员343人,医保报销比例需进行补报达到90%的人员899人。截止目前,已补报1145人,补报金额128.18万元。

三是持续完善防返贫动态监测机制。做好因病返贫致贫风险监测,加强动态监测,及时预警,提前介入,跟进落实帮扶措施,防止因病返贫致贫。将农村居民中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医疗费用超过全省上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纳入因病致贫监测范围;将脱贫人口中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医疗费用超过全省上年农村常住人均可支配收入50%的纳入因病返贫监测范围。健全因病返贫致贫监测机制,依托医保信息系统,每15天按照监测指标进行统计监测,将监测人员信息进行汇总核查,形成因病致贫返贫风险人员信息数据,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人员纳入救助范围,并与乡村振兴局、民政局等进行数据共享。今年以来,累计监测1062人,其中纳入因病返贫风险人员71人,纳入因病致贫风险人员991人。享受资助参保人员53人,累计支出1万元,享受直接医疗救助待遇人员83人,累计支出1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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