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州医疗保障局了解到,为缓解参保职工因重大疾病个人负担过重、切实减轻大额支出患者看病贵的问题,自2022年1月1日起,自治州将执行新的职工医保政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6万元提高到7万元;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22万元提高到28万元;职工大额医疗补充保险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140元调整为18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103元,单位缴费标准每人每年77元,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每人每年180元。
据自治州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该局从政策现状、基金收支结余情况和待遇水平等方面对职工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补充保险运行现状开展了调研分析,并结合职工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补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及缴费情况对基金收支结余、待遇水平的影响,聘请了第三方进行了测算。在“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下,综合考虑统筹基金整体收支平衡和自治州各县市承受能力,将职工大额基本医疗保险作出3项调整。
新的政策不仅适度提高了个人缴费的标准,还同步上调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限额和大额医疗补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对此,该负责人表示,适度提高个人缴费的标准,是为了确保基金保持收支平衡。在当前统筹基金承受能力下,上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限额和大额医疗补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参保职工重大疾病的医疗保险待遇。此举将有效降低百姓的就医成本,对于重大疾病及大额支出患者来说是一个利好的消息。(记者 许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