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蒙城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以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主要目标,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容量,努力提升就业质量,着力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主动防范和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城镇新增就业11659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48.52%,城镇登记失业率2%,低于4.5%的目标任务要求,全县就业局势保持稳定。
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不断扩大就业容量
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持续稳定发展增加就业。构建常态化援企稳岗帮扶机制,持续开展“四送一服”活动,累计走访企业210家,收集用工企业117家岗位1.05万个,帮助解决企业用工9789人。持续减轻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负担,激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活力,增强就业岗位创造能力,累计发放小微企业吸纳就业补贴10家3.8万元、春节期间新增就业补贴3家8000元;摸排春节期间留蒙工作的非亳人员20家企业142名员工,拨付补贴7.1万元;筛选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免申即享”发放条件的企业4家,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2万元。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为447家次企业返还149.08万元;审核发放就业见习、公益性岗位企业奖补244.95元。优化中小微企业发展生态,支持劳动者创办投资小、见效快、易转型、风险小的小规模经济实体,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支持力度,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50笔1.22亿元。累计发放各类就业补助资金2213.4万元,
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
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稳步扩大培训规模,重点加强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脱贫人口等技能培训,开展就业技能培训117期3551人,脱贫稳就业技能培训50期1923人;积极发展养老、托育、家政等生活服务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培训技能人才1787人;采取政府按规定补贴培训,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等多样化的培训方式,开展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90期2513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35期1099人;大力培育善经营、会管理,适应现代化企业高质量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创业队伍,根据处在不同创业阶段的创业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创业培训,2021年共开展创业培训240人。依托县技工学校面向普通劳动者、行业协会成员、民办培训学校及职业院校教师等群体,开展高级研修班培养高技能人才516人;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技能人才认定2751人,其中初级工983人、中级工669人、高级工1099人。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稳定和扩大技工院校招生规模,2021年共招生11个班447人,涉及电子商务、汽车维修、数控车工等7个工种。
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健全就业服务体系
一是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设置。完善乡镇、村(社区)服务平台,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目前全县“县、乡、村”三级标准化平台建成运行率达100%。建立常态化联系走访企业制度,搭建“一群(微信群)、一号(公众号)、一会(座谈会)”互动平台,精准对接企业用工。开展稳就业保用工专项行动,运行24小时线上招聘平台,今年以来举办政企对接座谈会16场,线上线下招聘活动109场,帮助2136家企业发布岗位信息5.39万个,有效促进用工与就业。
二是健全常态化就业帮扶服务。持续开展“四进一促”活动,组织人员实地走访县职教园区、产业园区、重点企业、村(社区),今年累计走访职教园区10次、产业园区11次、企业210家、村(社区)3328次,提供政策咨询、职业培训、劳动维权、法律援助等就业创业服务,积极引导返乡和富余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就业帮扶受众3.5万余人次。
三是深化就业创业政策宣传。组织开展就业创业政策“集中宣传月”专项行动,印发政策明白纸4.5万份,政策宣传手册1000本,张贴政策宣传海报500张。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网开设就业及培训政策宣传专栏,发布政策信息90次;在全县17个乡镇、294个村(社区)开辟政策宣传栏,张贴政策宣传材料;编发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政策宣传短信27万条;在县广播电视台开辟政策宣传专题,把培训政策通过“村村通”广播传递到千家万户;根据乡镇需求制作蒙城县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政策立式宣传栏310个,放置在镇村群众办事点进行日常宣传。
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服务,增强就业保障能力
一是持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坚持将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稳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健全常态化就业服务平台,组织就业见习、专项招聘等活动。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及时为有就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职业指导、岗位推荐等服务,累计帮助实现就业1610人;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程,审批就业见习基地119家,开发见习岗位710个,安置见习人员552人;发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21人6.3万元;扩大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校毕业生招录招聘规模,组织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公立医院、学校等单位公开招考8场。接收高校毕业生档案5554人,转出档案1720人。
二是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广泛开展区域间劳务协作,健全劳务输入集中区域与劳务输出省份对接协调机制,加强劳动力跨区域精准对接,有序组织输出地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2021年以来,我县与宁波市、慈溪市、上海市等10个地区签订劳务合作协议;先后在无锡市、义乌市、上海市、宁波市建立4处皖籍农民工服务站,为皖籍农民工搭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开展点对点返岗输出服务,组织3车124名农民工返岗;累计帮助农民工返岗复工6.12万人。
三是保障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健全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就业帮扶长效机制,保持脱贫人口就业领域的扶持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建立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稳岗就业信息台账,实时监测、动态管理,截至目前已采集录入脱贫人口务工信息30612人,比2020年增加776人,有劳动能力和有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均实现就业。使用县财政资金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脱贫人口就业3928人。开展脱贫稳就业技能培训50期1923人。认定2家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劳动者就业61人,其中脱贫人口25人,2021年发放补助资金13.884万元。
四是开展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完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程序,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提供“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细化服务,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加强对就业帮扶效果的跟踪与评估,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截至目前共开发公益性岗位803个、安置就业困难人员310人,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251.55万元;共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457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880人。(高洁 邓富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