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和落实好创业担保贷款惠企政策,确保创贷资金安全,缓解疫情影响,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唐山市丰南区人社局在创贷政策政策宣传、优化审批流程、贷后服务监管等方面加大服务力度,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的优势。截止目前,为224名创业者审核创贷申请,银行发放贷款4028万元(其中,小微企业4家,银行发放贷款1185万元)。
一、 加强政策宣传
加强宣传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扩大群众对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知晓率,为企业享受政策奠定基础。一是镇、乡(街道办)创贷经办机构加强政策宣传,镇、乡(街道办)创贷经办机构作为贷款服务的“排头兵”,在业务开展、举办活动、走访入户时做好创贷政策宣传。二是经办金融机构加强政策宣传。主要通过贷款业务员摸排片区内企业具体情况,开展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宣传,增加贷款服务量,扩大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是人社经办部门加强创贷政策宣传。作为区级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牵头经办部门,利用公众号、招聘会、创业服务活动、孵化基地巡查等活动广泛开展创贷政策宣传。
二、 优化审批流程
提高服务效率,优化审批流程,尽最大限度方便创业者申办创业担保贷款。一是实行“全程网上办理”。从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认定、审批全程工作实行网上办理,创贷申请人足不出户就可以申请办理创业担保贷款。二是实行“一次性告知”。对来电、来访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人员一次性将创贷政策及所需提交的材料说清说明,做到让群众一次性知晓、一次性办结。三是实行“谁办理谁负责”。把责任落实到人,严把贷款审查关,尤其是镇乡(街道办)创贷机构作为创贷工作初审部门,要认真核对申报材料原件,对不符合政策规定、材料不全的坚决不予审批。
三、 加强贷后监管
对贷款资金用途予以严格监管,绝不允许利用创业担保贷款资金用于创业经营之外的事项。一是加强对贷后监管工作动员部署。转发《唐山市就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唐山市创业担保贷款贷后管理办法>的通知》(唐人社字[ 2021] 27号)文件,制定了《丰南区创业担保贷款“三查一访”活动实施方案》,组织镇乡(街道办)、经办金融机构创贷业务负责人召开会议,部署贷后监管工作安排。二是对享受创贷资金的经营者不定期进行入户、电话等形式回访,了解其经营状况。对去年审批贷款的900名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资金人员逐一进行了电话回访,询问了其经营情况,开展了创业问题解答。三是对创贷审批系统的“创贷联盟”按时上传经营情况影像资料。要求发放贷款后1个月内上传,以后每6个月上传一次,对贷款者经营情况进行动态核查。目前已督促存量的2300名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的经营者全部上传了经营情况影像资料。
疫情影响下,加强对创业者的有效扶持,利用创业担保贷款资金有效缓解创业者融资困难,为企业发展注入新生动力。一是继续加强政策宣传,加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宣传,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的积极作用。二是继续加强经办效率。结合区妇联、区团委,谋划科学严谨便捷的经办审批流程。三是继续加强贷后监管。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加强贷后监管,确保创业担保贷款资金安全,保证创业担保贷款资金用于创业经营。(李振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