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职业指导是公共就业服务的重要内容,“职业指导员”是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中的一个职业,也是公共就业服务人员队伍的一支重要力量,在稳就业、保就业工作大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加强职业指导员队伍建设,为各地培训职业指导员提供指引,我部以原“职业指导人员”国家职业标准为基础,结合当前技术发展趋势和最新工作要求,制定了《职业指导员基础知识及理论培训大纲》和《职业指导员技能操作能力训练大纲》,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推广应用。
各地要高度重视职业指导员队伍建设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队伍人员培训,为公共就业服务提质增效提供队伍保障。要按照大纲的指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培训工作方案,积极组建职业指导培训师资队伍,研发培训课件,推动培训工作创新发展。本地职业指导员培训情况、典型做法和经验、意见建议等,于每年年底前及时向我部报告。
联系方式: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就业服务技术和信息处
联 系 人:吕 一
联系电话:010-84661038 010-84661031
电子邮件:jiuyefuwuchu@cettic.gov.cn
附件:1. 职业指导员基础知识及理论培训大纲
2. 职业指导员技能操作能力训练大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