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构建、共建共享、改革创新,加强调整劳动关系的体制、机制和能力建设,着力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一是抓基础工作扎实。连续5年组织开展落实企业劳动合同制度活动,全市签订劳动合同备案人数超74万人,签订率保持在95%以上。“无欠薪项目部”工作有序推进,全市所有新建在建工程项目100%开展创建工作,开展创建活动的施工建设单位劳资纠纷明显减少,和谐劳动关系初步显现。
二是抓调处体系建设。率先在陈埭镇开展全国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在国际鞋纺城、人力资源产业园、安踏公司等试点建立区域、行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联合法院与总工会成立劳动争议联合调处中心,依托商会商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等,构建市镇村企四级综合调解体系,有效地把案件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在基层,全市劳动争议案件调解率近90%。
三是抓应急处理得当。在每年年底的劳资纠纷高发期,适时启动市应急办,抽调人社、公安、法院、总工会等职能部门人员集中办公,联合办案,及时处置劳动争议应急案件。针对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实行优先受理、及时审理、快速裁决,大大提高欠薪案件解决时效。
四是抓打击措施有力。持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治、落实劳动合同制度情况、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多部门联合整治行动。2019年,共监察各类用人单位1210家,对10家存在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进行处罚,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4起、涉案金额317.61万元;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共评价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企业38家、B级企业1家、C级企业4家;工资支付行为守信单位44家、一般失信单位1家、严重失信单位3家;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4件,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企业5家。
五是抓示范引领有效。加快推进省级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采取以点促面的形式,选取人力资源产业园、阳光社区、陈埭镇、江头村、乔丹和安踏公司等和谐劳动关系示范点;积极开展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创建活动,累计推荐获评全国劳动关系和谐企业1家,省级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1个,省级劳动关系和谐街道2个,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1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