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13日,来自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的农民工沈亚旭、吉吾克机等12人,背着行囊来到湖北省孝昌县劳动保障监察局投诉,称他们在孝昌县务工时没有拿到工资。
2017年6月至今年2月,沈亚旭、吉吾克机等12人在孝昌县周巷镇、王店镇的光伏发电项目工地务工。项目承包人当时只发给他们部分生活费,工程完工后将他们遣送回家,声称过几天付清工资,可一直没有兑现。8月9日,沈亚旭等人集体从凉山州奔赴孝昌县找项目承包人讨薪。项目承包人仅给他们一张欠条,证明拖欠工资款25.7万元,随后便没有音讯。如今工地已经人去楼空,沈亚旭等人身无分文,家里急需用钱,只好请求孝昌县劳动保障监察局介入处理。
接到投诉后,办案人员耐心安抚沈亚旭、吉吾克机等人的激动情绪,并及时同当地乡镇部门取得联系。在得知周巷镇、王店镇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方是一家科技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是一家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情况后,孝昌县劳动保障监察局紧急联系总承包方、施工方相关责任人。经调查,总承包方按合同进度拨付了工程款,因工程建设公司没有履行工资发放监管责任,没有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导致工资拖欠事件发生。经监察员多次协调,8月15日,总承包方将先行垫付的工资款21万元汇入孝昌县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专户,施工单位又付清了剩余的4.7万元。
8月16日,奔赴千里讨薪的12名农民工如愿领到了25.7万元工资。为了表示感谢之意,他们为孝昌县劳动保障监察局送上了一面鲜红的锦旗。(黄继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