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湖北省十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加强行风建设,协调司法部门在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
法律援助工作站向来仲裁机构申请立案或咨询的劳动者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主动为劳动者答疑解惑。同时,针对经济困难劳动者因社会保险待遇、抚恤金、工伤待遇、劳动报酬等,申请仲裁又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工作站直接告知其申请法律援助的权利,并提供法律援助申请咨询和指引。此外,工作站对劳动者的法律援助申请一并接收、登记,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直接转送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审批受理,并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蔺万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