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宿迁市首次出台《宿迁工匠评选办法(试行)》。根据《办法》,“宿迁工匠”评选活动每两年开展一次,每次评选“宿迁大工匠”5名、“宿迁工匠”50名,所授荣誉为终身,不重复授予。
《办法》指出,“宿迁大工匠”获得者将享受市级劳动模范待遇,由市政府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一次性奖励5万元;直接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其中从事工程类专业技术、技能工作的,直接认定为高级工程师;优先推荐参加江苏省技能大奖评选,优先推荐入选宿迁“千名拔尖人才”第一层次培养对象。“宿迁工匠”获得者将由市政府一次性奖励1万元,并直接认定为“宿迁技术能手”。(许建 邢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