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江苏省沭阳县人社局积极推行人性化服务,通过畅通维权渠道、加大调解力度、推行仲裁建议制度、完善工作制度、提升服务能力等有力措施,进一步提高劳动争议案件办理效率,在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截止目前,全县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42件,立案192件,调解劳动争议案件71件,为劳动者追索工资、经济补偿金、工伤待遇等共计210万元。
一是注重劳动争议案件预先调解。坚持将劳动争议处理关口下移,融入社会大调解体系,积极引导企业建立内部劳资纠纷、劳动争议的调解机制,切实把劳资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对已经发生的劳动争议,尤其是集体劳动争议,坚持以柔性调解处理为主,采取调解先行、多调少裁、能调不裁的办案模式。几年来,劳动仲裁委调解率达到92%以上,劳动争议仲裁按期结案率达到95%以上。
二是建立维权绿色通道。每天确保有1名专职仲裁员参与信访接待和咨询服务,拓宽劳动者权益诉求通道,为劳动双方提供便利条件。建立弱势群体权益保障制度,对因年老、病重或身体残疾等原因行动不便的人员参与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案件,采用“一案一地、上门办案、协同审理、现场调处”的方式进行审理和调处,及时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是实行“三公开三快”工作法。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坚持庭审人员公开、审理程序公开和仲裁结果公开,并对事实清楚、双方争议额不大的劳动争议案件,坚持“快立、快审、快结”,不断提高仲裁办案效率和透明度,提升劳动仲裁的社会公信力。
四是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沟通协调。为切实加强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与诉讼程序的相互衔接,进一步发挥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优势,快速高效调处各类劳资纠纷,建立劳动争议处理业务例会制度。通过对劳资纠纷的现状及趋势、法律法规的理解与适用、具有普遍意义的疑难问题等进行研究探讨,进一步加强与县经济开发区、法院、总工会、司法局、经信局等部门的沟通和对接,力求裁审一致,使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
五是狠抓仲裁队伍建设。按照“机构实体化、队伍专业化”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组织开展政治与业务学习交流活动,通过加强仲裁员的政治与业务学习,不断提升仲裁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完善和落实八项便民服务措施,通过免费提供仲裁文书,一次性送达仲裁文书等措施,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周逸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