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张掖:从2018年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政府年度考核

2018.05.17
日前,甘肃省张掖市制定出台《张掖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及《2018年度张掖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到2020年前,该市将每年开展一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并纳入政府年度考核。

日前,甘肃省张掖市制定出台《张掖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及《2018年度张掖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到2020年前,该市将每年开展一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并纳入政府年度考核。

《办法》规定,考核采取分级评分法,基准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考核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且排在全市前二名的确定为A级;考核得分在80分(不含80分)以下的或发生1起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1起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谎报,造成考核结果失实等情形之一的直接确定为C级;考核等级在A、C级以外的确定为B级。考核结果将向各县区政府通报,特别对考核等级为C级的,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对该县区政府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同时,考核结果一并抄送市委组织部、市督查考核局,作为对各县区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依据。

《细则》明确,2018年度考核围绕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成效等三个方面,逐一对照5个一级指标,23个二级指标从严从实抓好考核工作。(张掖市劳动监察局 李振山 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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