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劳动监察员队伍。精心选派劳动监察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专业知识培训,培养一支政治可靠、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监察队伍,实现机构专门化、队伍专业化、执法规范化。
二是劳动监察协管员队伍。将全县20个乡镇(经济开发区)划分为20个网格,每个网格配备2名专职监察协管员,对用人单位实施网格化管理,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库,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职责明确,反映迅速”的劳动监察管理体系,执法重心下移,及时就近就地处理各类违法案件。
三是仲裁调解员队伍。充实人员,强化培训,提高争议调解处理能力,在全县20个乡镇(经济开发区)、23家规模以上企业成立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
四是行政调解员队伍。成立行政调解领导小组,下设劳动监察调解组、劳动争议行政调解组、信访行政调解组、社保行政调解组,建立完善的行政调解体系。(灵璧县人社局 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