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张家港市:“EMS”就业服务 精细援助农村就业困难群体

2016.05.24

导读:随着社会管理服务创新的形势要求,各地都在探索精细化就业服务的方式方法,从而推动就业服务质量及服务效率。但如何能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有章法、有实效的就业困难群体援助整体措施还是一个难题。张家港市以跳出就业发展就业的思路,借鉴快递业服务模式,提出“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在家就能享受方便、快捷、高效的就业服务”的理念,开设“岗位爱心超市”,制定一对一帮扶措施,并进行针对性帮扶跟踪,就业援助措施具体精细,将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化解到细节和实处,为各地开展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服务精细化发展提供了有力借鉴。

2014年以来,张家港市坚持统筹城乡就业和创业带动就业原则,打造就业援助“EMS”服务品牌,帮助农村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特困家庭劳动力、被征地劳动力等重点人群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一、就业援助“EMS”服务内容

为促进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实现比较充分的就业,增强他们的心里安全感、自我归宿感和社会认同感,张家港市制定下发了《张家港市就业援助“EMS”工作制度》,要求各行政村劳动保障专管员对辖区内就业援助对象实施“一对一”专项帮扶。首先,建立就业援助单位空岗信息库——“岗位爱心超市”,将全市空置岗位通过村劳动保障服务站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多媒体自助服务终端、LED显示屏和宣传栏集中发布。其次,由各行政村劳动保障专管员根据辖区内就业援助对象的自身特点和就业意愿研究制定个性化的援助方案,设计安排专门的服务路径和援助措施,以签订援助协议的方式实施“一人一策”的重点帮扶,主动上门提供专项就业服务,从“岗位爱心超市”中有针对性的挑选岗位推荐给服务对象,让广大农村劳动力如同接收特快专递一样,在家就能享受方便、快捷、高效的就业服务。

二、就业援助“EMS”服务对象

服务对象包括张家港市户籍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的农村被征地人员、农村困难家庭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女50周岁、男60周岁以上(一般不超过70周岁)的农村集中居住区生活困难人员(农村低保、低保边缘)。

三、就业援助“EMS”服务做法

(一)开展摸底调查,夯实帮扶基础

为提高就业援助的准确性、针对性,按照政府援助、社会帮扶,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情况变化大、动态性强的特点,组织三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全市开展重点帮扶群体调查摸底。通过进家入户调查摸底,了解掌握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基本信息,做到失业原因、生活状况、技能特长、就业去向等“六清”台账,录入就业援助工作管理系统,实行实名动态管理,按照就业援助“一对一”工作标准,建立跟踪服务卡,签订援助协议,实施“一人一策”的重点帮扶,注重援助效果,季度回访,动态更新。

(二)强化宣传发动,发挥典型示范

在借助报纸、电视、网站、宣传栏、户外LED大屏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的基础上,通过招聘会、文化广场以及召开企业人事经理会议,广泛宣传就业援助“EMS”服务以及就业扶持政策。组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建立企业QQ群、电话联系、上门走访等方式,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感,鼓励用人单位提供就业援助岗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指导各村劳动保障服务站广泛挖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典型,以现身说法的方式鼓励其他就业困难对象重拾就业、创业信心,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三)注重分类指导,制定就业方案

村劳动保障专管员主动了解援助对象基本情况、职业意愿和就业需求,根据援助对象的特点,综合分析其就业观念、心理因素、社会认知、自身条件、职业定位等,拟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个性化就业援助方案。对因个人身体原因、家庭成员等因素不适合在单位就业的人员,引导他们从事非全日制、弹性工时的工作,如自行车修理、服装织补、家政服务等;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创业条件的人员,结合地区产业特点和经济特色,开展创业培训,提供各项创业服务。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的政策援助、岗位援助、培训援助和就业服务援助,帮助援助对象实现稳定就业。在援助对象成功就业后及时跟踪援助对象上岗情况、缴纳社会保险情况,听取反馈意见。对援助效果不理想的,调整完善援助方案;如援助对象重新失业的,继续实施新一轮援助。

就业援助“EMS”服务开展以来,帮助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就业9538人,认定就业援助单位394家,开发就业援助岗位20603个,就业援助岗位安置农村就业援助对象1391人,农村特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率99.7%,农村被征地劳动力就业率99.2%。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完善就业援助“EMS”服务品牌,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作用,实现“岗位爱心超市”互联网化,进一步提升援助水平,丰富援助形式,提高援助对象就业质量。

( 责编:lh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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